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邛崃首例!这样的招牌不得行!

来源:

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
2024-07-19 17:19:58

7月19日,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文君街道办,依法对位于长松路475号的“慢些邛崃社区火锅”店违规设置的招牌进行查封。这是邛崃市首例违规设置招牌被依法查封。

案情回溯:

6月23日,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长松路475号的“慢些邛崃社区火锅”店正在设置的招牌与“招牌设置许可”审批不相符,于是现场要求商家立即停工并予以整改。

6月25日,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商家招牌整改情况进行复核,发现该商家未进行整改,于是对商家现场下达《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》(邛综责改字〔2024〕第1201550号)责令商家于7月1日17时前整改到位。

7月2日,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,发现该商家仍未按照要求予以整改,之后,执法队员与商家进行多次沟通,商家仍不予整改。

7月19日,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文君街道依据《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规定,依法对“慢些邛崃社区火锅”店违规设置的招牌用公益广告进行查封处理。

【重要提醒】

请广大招牌设置主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依规设置商家招牌,切莫以身试法。

违规设置招牌既影响市容市貌,又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,不仅在发生火灾事故时会影响救援,还在极端天气下存在松动脱落等安全问题,对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。

招牌设置需谨慎,法规遵守记心间。

依法依规来行事,招牌亮丽展新颜。

 

免责声明:本文来自成都在线客户端自媒体,不代表成都在线的观点和立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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